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
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0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我市已经组织开展了全市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为进一步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食得放心、食得开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
一、选购食品方面。无论是购买应节食品、食材,还是一般食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购买冷藏食品还要到具备冷藏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2.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3.选购河粉、米粉(线)尤其是散装称重的湿河粉、米粉(线)以及木耳等,要确认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4.网购食品或半成品应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5.记得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二、旅游聚餐方面。外出旅游就餐、集体聚餐时,更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尽量选择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明厨亮灶”是指餐厅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2.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3.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4.不尝鲜、不贪口腹之欲,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三、选购保健食品方面。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代替药品,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四、家庭烹调方面。在家制备餐食时,也不能掉以轻心,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备餐前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2.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3.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要在当天食用完;4.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5.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五、食物储存方面。家庭食物储存很重要,为避免吃到变质食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2.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3.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4.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5.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超过10天的不建议食用;6.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广大群众要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要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2日
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春节的一封信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消费品种繁多,集体聚餐激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既有购销旺、产量大的机遇,也面临负荷重、用工忙的挑战。春节期间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易发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生产经营,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
一、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通过眼观、鼻闻、手摸等感官手段和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等措施,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禁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二、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生产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严禁因临时增加供应而改变应有的生产加工和服务过程中的维护和消毒工作流程。节后复工时,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场所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四、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要提前做好一线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防带病上岗,发现员工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一律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五、餐饮服务者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严格清洁消毒。严禁加工制作来自非正规渠道的野蘑菇、野菜等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年夜饭供应量大,供应时间集中,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一旦发生与本单位相关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立即处置、防止扩大,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咨询热线,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2日